【最新】沈陽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公示
按遼寧省人社廳消息:從 2021年1月起由社保年度改為自然年度,沈陽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就沈陽市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問題進行了解釋。
從 2021年1月起,在 2020 年全省全口徑平均工資未公布前,沈陽市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當期養老保險費暫按 2019 年全省全口徑平均工資確定上下限。共設有 60%、70%、80%、90%、100%、200%、300% 七個繳費檔次,取消上一年度繳費基數下限檔次,即原 55% 檔次。待 2020 年全省全口徑平均工資公布后,統一調整為按照 2020 年全省全口徑平均工資確定上下限,并補繳保費差額(含 2021年1月起已辦理退休人員)。
參加沈陽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重新選擇繳費檔次需在1月 5 日—1月 15 日期間登錄沈陽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網站或到居住地所在社區通過全市通辦政務服務平臺進行選擇。在官方網站和社區重復選擇的以官方網站選擇為準。在規定時間內未重新選擇繳費檔次的,默認為原繳費檔次。此前選擇上一年度繳費基數下限檔次的,如未重新選擇繳費檔次,系統將自動暫按 2019 年省全口徑月平均工資選擇 60% 檔次執行。繳費檔次選定后,2021年 12 月底前不再調整。
自 2021年1月起,靈活就業人員在一個自然年度內通過按月代扣代繳方式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在 2020 年全省全口徑平均工資未公布前,不受理靈活就業人員補繳 2020 年期間欠費。
在 2020 年省全口徑平均工資公布后,欠繳 2020 年保費的靈活就業人員可在 2021年 12 月底前,按照自主選擇的 2021年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檔次補繳 2020 年應繳保費。2022 年1月起不再允許補繳跨自然年度的欠費。
2020 年省全口徑平均工資未公布前已達到退休年齡人員,存在 2020 年欠費且有補繳意愿的,待省全口徑平均工資公布后即可辦理補費,并按行政審批部門審批的退休時間計算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