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外地的社保可以轉到北京嗎?
2021-1-14
網友咨詢:外地的社保可以轉到北京嗎?
答:可以。辦理社保轉移業務,社保轉移業務需到參保區社保經辦機構窗口辦理。
受理條件:
1.繳費和待遇領取要求
⑴職工需在本市正常參加社會保險,并至少有一個月的實際繳費賬戶信息。
⑵已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且待遇領取地為北京的職工。
2.關于“臨時賬戶”的相關規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城鎮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第五條第二款、第十三條相關規定,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的職工,2010年1月1日后首次在非本人戶籍地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新參保地所建立的賬戶為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按國家規定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應將臨時賬戶中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向本市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交的材料:
1.用人單位轉出的職工
⑴《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原件1份。
⑵《基本醫療保障參保(合)憑證》原件1份。
2.臨時賬戶保險關系歸集至京的職工(本市戶籍或待遇領取地為北京的職工)
⑴《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轉移聯系函》原件1份或《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原件1份。
⑵《基本醫療保障參保(合)憑證》原件1份。
注意:對于符合國家規定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超過3年(含)的,轉出地應向轉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審計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行政部門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證明一次性繳費期間存在勞動關系的相應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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