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版權的有效期也就是著作權的保護期,是指著作權受法律保護的時間界限或者說是著作權的有效期限。在著作權的期限內,作品的著作權受法律保護;著作權期限屆滿,就喪失著作權,該作品便進入公共領域,不再受法律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對著作權保護期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具體如下:
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等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權等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發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后五十年內未發表的,不再保護。
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攝影作品,其發表權等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發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后五十年內未發表的,不再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