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工亡賠償新標準公示
2020年1月17日上午,國家統計局發布2019年居民收入和消費支出情況。
圖源國家統計局
居民收入情況方面,2019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33元,比上年名義增長8.9%,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5.8%。
圖源:國家統計局
其中,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59元,增長(以下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同比名義增長)7.9%,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5.0%;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21元,增長9.6%,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6.2%。
了解以上的這些數據有什么用呢?因為這些統計數據,對工傷職工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有直接影響。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所以說,一些企業沒有給員工及時繳納社保,是存在著一定的風險的。
接下來我們在來了解一下賠償標準!
根據規定,員工因工死亡的,近親屬可獲得三項費用,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三項費用標準如下:
1、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所以說,國家統計局近日公布的這些統計數據,對于賠償標準有著直接影響。按照往常的經驗來看,這個標準每年都會變化,一般每年至少增加數萬元。
公式: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舉個例子:依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最新數據,2019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59元。
故2020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2359元×20=847180元。
因《工傷保險條例》在全國統一執行,故2020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全國統一標準為847180元,相比上年度的785020元,增加了62160元。這個標準沒有地域之分,全國統一。
2、喪葬補助金:
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公式:當地社平工資×6;
3、供養親屬撫恤金:
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公式參見下表:
注:以上內容標準均基于《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及最新統計數據歸納總結。
工傷死亡賠償流程
流程(1)
每月5-25日,由參保單位持《XX市社保參保人員減少表》、死亡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到社保收繳部門辦理死亡減員。收繳部經辦人員審核無誤后,辦理業務。在報表上加蓋名章確認,一份報表返還企業,一份報表及申報材料裝訂留存歸檔。
流程(2)
每月5-25日參保單位攜帶《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工傷職工死亡前12個月的工傷保險繳費基數證明、死亡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工傷職工登記表》到支付部門申請工亡職工待遇。
有供養親屬的工亡職工同事還需提供被供養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在校學生的學校證明、及街道辦、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養人經濟狀況證明,有下列情形質疑的,還應分別提交相應材料:
1.被供養人屬于孤寡老人、孤兒的。提交街道辦、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證明;
2.被供養人屬于養父母、養子女的,提交公證書;
3.被供養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提交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4.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后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證明。一次性領取待遇的外埠農村戶籍工傷職工供養親屬,同時提供本人申請,簽訂《一次性領取工傷保險待遇協議書》。
流程(3)
經辦人審核無誤后辦理工傷登記及待遇核準,打印《因工死亡職工工傷待遇核準表》,企業在報表上簽字確認,經部門主管確認、中心主任審批后,返回企業兩份,將復核后報表同申報材料一起裝訂留存歸檔。
流程(4)
每月1日前支付部核對后進行業務結賬,打印《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月報匯總表》,由經辦人簽字確認、部門主管確認后,經中心主任審批后轉財務部,同時將報表歸檔。出納核對報表信息及系統信息無誤后,蓋章確認。經財務主管審核蓋章后,進行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