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領取流程是什么?
2020-5-9
入職參保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對于在職職工而言保障力度之大是任何商保都無法取代的,參保后享受五險權益是參保人的權利。養老金和醫保、生育津貼的領取是比較常見的社保福利,很多小伙伴都不理解失業保險的領取是怎樣的?本文就帶大家了解一下!
正常參保情況下,失業金的領取情況還是比較少見的。失業保險金只有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才能領取。
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
失業保險領取流程是什么呢?
失業人員自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或工作關系之日起,60日內持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或工作關系的證明及戶口簿、身份證和到戶口所在地街道(鎮)勞動保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即可。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條件的失業人員,次月起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有哪些具體規定?
答: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時間確定。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2年的,發4個月失業保險金;連續繳費時間每增加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發),加發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但領取失業保險金最長期限不超過24個月。
在什么情況下失業人員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
答: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
1、重新就業的;
2、應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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