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醫療保險可以報銷哪些費用
2020-8-3
對于相當一部分北漂的小伙伴而言,醫療保險報銷可能是五險中最為常見的福利了。醫療保險保障了參保人診療、住院期間的大部分費用,很多小伙伴對北京醫療報銷的報銷范圍存在一定的困惑,本文帶大家了解一下!有需要的小伙伴,建議收藏哦...
北京醫療保險報銷條件:
對于以單位名義繳醫療保險的情況,當月參保次月生效,次月醫療費就可以報銷。
北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是怎樣的呢?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參保人到醫療保險機構報銷自己看病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條件:
(1)參保人員必須到基本醫療保險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或持定點醫院的大夫開具的醫藥處方到社會保險機構確定的定點零售藥店外購藥品。
(2)參保人員在看病就醫過程中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必須符合基本醫療保險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范圍和給付標準,才能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予以支付。
(3)參保人員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中,在社會醫療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與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費用部分,由社會醫療統籌基金統一比例支付。
報銷比例:一個自然年度內發生的普通門診急診費用在職人員累計超過2000元,2000元以上的部分大額醫療互助基金支付50%,個人自付50%。退休人員累計超過1300元,1300元以上的部分布滿70周歲的大額醫療互助基金支付70%個人自付30%,70周歲以上的大額醫療互助基金支付80%,個人自付20%。一個自然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2萬元。
以上就是《北京醫療保險可以報銷哪些費用》的全部內容,對此還有問題的小伙伴歡迎留言咨詢。
關聯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