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怎么領取?
2020-9-16
2020年一場疫情影響了大家原本平靜的生活,很多小伙伴因此而失業,也有很多小伙伴開始咨詢為什么失業了還不能領取失業金的問題。失業保險怎么享受待遇,有哪些條件?本文帶大家了解一下!
失業保險金是一種失業補助。在員工丟失生活來源之后,為了防止失業人員生活出現問題,辦理失業保險的機構將按照協議和法律要求,支付給員工最基本的生活費用。按照規定,如果員工自己提出辭職,就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并不是說我們只要失業就可以享受到失業金。
申領失業保險金應滿足以下條件:
1.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愿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
失業保險金領取三步走:
失業人員到戶籍所在地或辦理過居住地登記的街道、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失業保險登記手續;
初審通過的,按街道、鎮社區事務受理中心告知的預約日期到區就業促進中心失業保險部門辦理失業金申領手續;
工作人員在就業創業證上記載本次申領可以享受失業金起止日期,失業金于次月起每月15日左右到達個人提供的銀行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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