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中新網、新華網等各大官方媒體相繼刊發了“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過會消息。據悉,此次修正將是我國個稅法案出臺后第七次重大修正,將個稅起征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等多項內容。
根據試行慣例,此次草案實施試點城市或將首選北上廣等一線城市,5000標準有望成為上述地區很長一段時間的起征點。不過在我國分區域稅制的前提下,5000元的標準注定只能是部分城市、地區的標桿,因為在我國的廣大地區仍存在個稅起征點高于5000的現象,西藏部分地區個稅起征點≥7500元就是一例!
根據藏政發【2011】70號文件規定:
(一)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職工(含合同制工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在計征個人所得稅時,費用扣除標準由2000元提高至3500元。
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職工在扣除3500元費用后,仍可繼續扣除按照國家和西藏規定取得的西藏特殊津貼、固定工資、浮動工資及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由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等免稅項目。
(二)企業及未按國家統一標準發放工資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從業人員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在計征個人所得稅時,一律按扣除限額扣除。具體扣除限額為:一、二類地區7500元,三類地區7900元,四類地區8300元。
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從業人員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在計征個人所得稅時按照上述限額標準扣除后,仍可扣除個人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全國統一規定的免稅項目。
在我國現階段實行的分區域稅收政策下,不同地區稅率差異明顯。西部地區個稅起征點冠壓全國,內陸地區高于東部沿海城市,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起征點相對來說最為接地氣,仍有不少專家認為即使提點到5000也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間!
目前,通過修改個稅起征線以達到提高工薪層收入的實際意義已經邁出關鍵一步,那么企事業單位如何在我國當前實行的分區域稅收制度中獲得更多的實惠呢?
西藏開公司的好處:
契稅免征
個人所得稅≥7500元
城鎮土地使用稅中小企業免征
消費稅只征收卷煙批發環節消費稅
企業所得稅15%,部分地區低至9%!
企業稅收返還、部分增值稅40-50%返還
對年納稅額超過500萬以上的招商引資企業獎勵一定企業發展金!
投資企業資金率達到30%以上的企業,可向西藏金融機構申請貸款。貸款利率低于全國商業利率的2.472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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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西藏地區經濟基礎較為薄弱,但是在強有力的地方稅務優惠政策支持下,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企業前往西藏地區生根發芽,開枝散葉。而事實上,西藏今天的發展模式也正是學習了深圳、天津等地區崛起的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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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美西藏,扎西德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