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 | 廣東提出企業社保費減免延長政策(征求意見稿)
2021-1-6
2020年轟轟烈烈的企業社保減免政策執行期一年已經結束,在很多企業嘆惋的時候,從廣東省人社廳傳來消息,近日該廳牽頭起草了《廣東省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時間截止至2021年1月11日,其核心就是“促進就業九條”擬再升級。
其中,職工基本醫保基金累計結余符合條件的地方可階段性降低用人單位繳費費率,實施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2年4月30日。
廣東省2020年2月20日印發的《廣東省進一步穩定和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粵府〔2020〕12號,簡稱2.0版“促進就業九條”),而這次征求意見稿在2.0版“促進就業九條”的基礎上更進一步。
大家十分關心的社保方面,征求意見稿擬明確,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平穩有序調整和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繳費政策,保持企業社會保險繳費成本預期穩定。各地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累計結余(剔除一次性預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可支付月數超過9個月時,可階段性降低用人單位繳費費率,實施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繼續實施階段性工傷保險費率的政策至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1日起,平穩實施省級統籌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標準。
將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2年4月30日。繼續實施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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