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越來越熱了!別忘了高溫津貼!
冬天有取暖補貼,夏天自然就有高溫補貼,現在,眼看著2021年已經過去一半,我們也即將迎來一年度最炎熱的夏季,不少地區的每日最高溫度已經飆升到35℃。
話說
兩只黃鸝鳴翠柳,其中一只熱死了…
一騎紅塵妃子笑,無人知是空調來…
千幸萬苦去上班,烈火焚燒若等閑…
勸君更盡一杯酒,西出陽關無水喝…
高溫之下,詩人都要化身段子手了。當我們還在追逐熱點的時候,驀然回首,“熱”卻成了熱點本身。朋友圈里不再流行10萬+,而是35℃+。
今天就來說說哪些人能領取高溫補貼?高溫補貼標準是什么?什么是高溫津貼?
1、是用人單位為保障勞動者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對勞動者高溫作業及高溫天氣下作業額外的勞動消耗給予的補償。
2、2012年下發的《關于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明確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什么是防暑降溫費?
夏天還有一種福利叫防暑降溫費。高溫補貼≠防暑降溫費,概念要弄清!防暑降溫費屬于職工福利,如果你領過說明你們公司的福利待遇比較好。
這些情況應發高溫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
1、在35°C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
2、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C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
?注意: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適時調整。
除了津貼,還有這些福利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
1、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2、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
3、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這些情況,應調整工作時間
1、日最高氣溫達到40°C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溫達到37°C以上、40°C以下: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35°C以上、37°C以下:用人單位應當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注意: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情況除外。
高溫津貼常見問題
1、高溫津貼是工資的一部分嗎?
答: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屬于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
2、上夜班可否領取“高溫津貼”?
答: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高溫津貼的發放條件只取決于工作環境是否為室外、工作環境溫度是多少,與白班和夜班沒有關系。
3、非露天工作能夠享受高溫津貼嗎?
答:對非露天工作的勞動者來說,如果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溫度降低到33以下,也是享有高溫津貼的。
4、因發放高溫津貼發生的勞動爭議,如何適用仲裁時效?
答:因為高溫津貼性質上屬于工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的規定,高溫津貼爭議應適用特殊仲裁時效,在職期間不受一年仲裁時效的限制,離職時則應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除了高溫津貼,還有哪些權益?
1、孕婦不能高溫露天作業
不能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C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C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2、因高溫停工的,不能被降工資
在高溫天氣期間,應當按照規定合理安排工作時間等,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3、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注意:如果發現自己高溫作業應該享受的權益受到侵害,可向勞動監察部門門舉報投訴,也可直接撥打12333投訴。
高溫津貼與個稅
1、企業發放的高溫津貼或防暑降溫費屬于基于雇傭關系而產生的“工資”,不屬于免稅所得,應并入工資繳納個稅。
2、各省有特別規定的,遵從本省規定,如海南省《關于用人單位實行高溫津貼有關問題的通知》瓊人社發〔2013〕39號第七條規定:高溫津貼計入用人單位工資總額,所需資金按現行工資發放渠道解決。對個人按照省政府規定取得的高溫津貼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標準發放的部分并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各省高溫津貼發放標準
高溫小貼士
1、忌裸曬皮膚,防日光性皮炎;
2、回室內,勿立即吹空調;
3、注意高溫飲食,防腸胃感冒;
4、高溫下,關注老人心腦血管病;
5、有中暑癥狀,應立即休息或送醫;
6、小心兒童自行進入未鎖車門的車內,觸控中控門鎖導致車門鎖死,長時間處于高溫悶熱環境導致脫水性休克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