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月變20天!申請醫保藥店,審批更快了!
近年來,醫保藥店審批持續放開,全國一直在持續擴大醫保定點零售藥店數量,根據國家醫保局規定,醫保經辦機構的評估完成時限不得超過3個月,但從實際時間來看,有些地方已經從3個月變成20天。
01 申請定點藥店,時限縮短至20天
近日,湖南岳陽市平江縣大樹人家老藥房負責人通過“平江醫保”微信公眾號成功辦好零售藥店醫保定點線上準入手續后,連連點贊道:“現在通過線上辦理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申請,一次不用跑,太方便了!”此舉標志著平江縣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業務辦理結束了一直以來的線下申請、現場評估模式,醫保經辦“不見面”服務又向前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平江縣醫療保障部門工作人員對此介紹道,零售藥店申請醫療保障定點,上級規定的時限是不超過3個月。以前通過線下申請申辦,需要先領取申請表格、提供各種證照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還需來回跑,費時費力。現場評估因一些藥店離縣城距離較遠、評估小組成員各自常有相關事務要處理,不能及時開展,導致辦理周期長,服務對象滿意度低。現在實行線上申請準入后,整個申請審批流程不超過20個工作日(含網上公示的7個工作日),大大提升了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的便捷性、安全性和合法性。
實際上,醫保藥店審批近年來一直是持續放開。近年來,全國一直在持續擴大醫保定點零售藥店數量,將符合條件的零售藥店納入醫保定點的范圍內。
2020年12月30日,國家醫保局印發了《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其明確了處方外流路徑,并且《辦法》還明確了審批流程及要求。《辦法》之下,眾店平等,只要符合要求就可申請醫保定點藥店。具體來看,要求零售藥店正式運營3個月后即可申請定點,醫保經辦機構的評估完成時限不得超過3個月。通過簡化申請條件、優化評估流程、完善協商談判機制,有助于擴大醫療資源供給,為人民提供更加適宜優質的醫療和藥品服務。而從實際審批時間上看,有些地方的情況顯然比《辦法》要求更快人一步了,3個月已變20天。
02 醫保藥店,持續擴容
據統計,2019年全國約有39萬家零售藥店納入醫保定點,基本滿足了參保人醫療和藥品服務需求。而在今年7月,國家醫保局規劃財務和法規司司長王文君介紹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建設時表示,自2019年3月到今年3月底,國家醫保信息平臺已在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上線。這標志著,歷時2年11個月,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全面建成,接入約40萬家定點零售藥店。一覽了然,在《規定》要求醫保藥店申請審批流程不超過3個月的情況下,2019到2022三年時間,我國醫保定點零售藥店增加1萬家。事實上,各地均在逐漸增加醫保定點藥店的數量。如近日北京市醫保局公示了923家新增醫保定點醫藥機構名單,其中包括169家醫療機構和754家零售藥店。此次新增后,北京市醫保定點零售藥店總數將達到1396家,這也將使醫保參保人員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更加方便。此外,上海也在推動定點藥店擴容。2021年10月1日,上海市藥監局等七部門聯合發布《關于促進上海市藥品零售行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正式實施。其中,明確提出要據醫療服務圈的常住人口以及門店分布情況,分類逐步增加醫保定點藥店數量。
具體來看,上海要求:填補空白。對有門店但無醫保定點藥店的醫療服務圈,在符合相關條件的基礎上,每個醫療服務圈增設1家醫保定點藥店。對目前無門店的地區,規劃期內若有新開設符合要求的門店,鼓勵優先評估后進行協商談判。提高密度。對已有醫保定點藥店的醫療服務圈,按照常住人口密度,適當增設醫保定點藥店。鼓勵競爭。繼續支持能夠合理降價且符合條件的藥店優先評估后進行協商談判,并適當降低大型經濟藥店的面積和人員資質等要求,促進市場公平競爭。合理布局。對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在醫保定點藥店原址重組新開辦的,簡化定點申請、協議談判等程序,在符合相關條件的基礎上,可延續簽訂協議。適應五個新城規劃,對規模化管理體系穩定、供應品種貼合日常需求、質量管理水平較高、藥學服務專業的門店,優先評估后進行協商談判。
“理論上說,醫保定點零售藥店越多越好,越多老百姓就越方便。”北京大學醫藥管理國際研究中心主任史錄文表示,增加醫保定點零售藥店的數量,能夠有效提高醫保基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滿足人民的健康需求,保障廣大參保人員的權益。
事實上,北京市此次醫保定點零售藥店增加一倍多,與9月1日起北京醫保個人賬戶定向使用的新政策不無關系。
自今年9月1日起,北京市參保人員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醫保目錄內藥品所發生的個人自付的費用或者購買醫保目錄外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所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都可以持社保卡使用個人賬戶進行支付。
在定點藥店購藥時,若為持外配處方購藥的情況,參保人員須出示社保卡和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的外配處方。
相信在醫保領域“放管服”改革不斷深化下,湖南平江縣20天申請審批的速度將不再是少數,全國醫保藥店將持續擴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