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局正式通知:10月1日起,醫保個人賬戶使用限制放寬!
對于社保中的五險,大家感知最為明顯的應該就是醫療保險了,畢竟生病住院、買藥都需要用到醫療保險。
最近,國家醫保局也發文醫保個人賬戶余額資金使用范圍有新變化,海南等多地醫保局也逐步發文。
每一條都跟大家息息相關,趕緊一起來看看~
01 醫保個人賬戶使用限制放寬,10月1日正式執行
近日,海南省醫保局發文,為響應國務院辦公廳的指示精神并切實減輕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負擔,正式發布了《關于擴大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共濟及支付范圍的通知》。
自2024年10月1日起,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可用于以下支付項目:
◇近親屬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等近親屬的醫保繳費。
◇已參保近親屬的個人負擔醫療費用:在定點醫藥機構看病就醫與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等產生的個人負擔費用。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為家庭成員簽約家庭醫生所產生的服務費用。
◇長期護理保險費:為需要長期護理的近親屬支付的保險費用。
◇補充醫療保險費:政府支持的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補充醫療保險費用,如惠瓊保、樂城特藥險等。
02 國家醫保局明確,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范圍擴大
8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范圍擴大到近親屬。
政策原文: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408/content_6965741.htm
《意見》中明確:
近親屬是指《民法典》中規定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可用于支付近親屬參加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近親屬,也可以在報銷醫療費用時,使用關聯的職工醫保參保人的個人賬戶來結算。
9月16日,國家醫保局網站發布消息,截至9月14日,11個省份已將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親屬的范圍由“配偶、父母、子女”,擴大至其參加基本醫保的“近親屬”,包括天津、河北、山西、吉林、山東、河南、湖南、廣西、云南、西藏、陜西等。
不同地區辦理職工醫保個賬共濟的渠道和方式基本一致,參保人(一般是共濟人)可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地方專區、當地醫保部門微信公眾號、官方網站等“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功能模塊,實現線上辦理,或在線下醫保大廳辦理。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省份對于共濟賬戶綁定近親屬有相應限制要求。如:
天津市醫保局公布的辦理流程中顯示,親屬類型是子女、兄弟姐妹、孫子女、外孫子女最多可授權4位;
湖南省一名職工參保人則可同一時間最多綁定10名近親屬;
山東省職工醫保參保人的個人賬戶可同時綁定多名省內參保的近親屬,但同一近親屬只能被一名職工醫保參保人綁定,已被綁定的近親屬,不能作為共濟人綁定其他近親屬;
廣西則支持“雙相授權”,如配偶之間可以互相授權綁定,參保職工作為授權人可與多名近親屬同時建立授權綁定關系,使用人也可以同時綁定多名授權人。
03 多地取消醫保門診起付線
自醫保個賬改革以來,不少地區在總結實踐經驗后,對門診統籌支付的“門檻線”做出了或取消或下降的調整。
但此處的“門檻線”與深圳的“門檻線”有所不同,其專業術語是“醫保統籌基金起付標準”,即醫保報銷起付線,是參保人發生的保內醫藥費用的一部分,不是格外繳納的。參保人醫療費用超過“門檻線”的部分,由統籌基金按政策予以報銷,“門檻費”以下部分由個人負擔。
和住院報銷“門檻費”不一樣,門診報銷“門檻費”是按自然年度累計的。一年內,參保人在一家藥店或多家藥店重復買藥,或者在一個醫院或者不同醫院多次門診就醫費用,都是累加在一起的。
醫保報銷“門檻線”包含醫保目錄內的醫療費用,不包含目錄外和乙類先行自付的醫藥費,也不包含醫保報銷后,應由個人承擔的醫藥費。
比如:
1、武漢
武漢在醫改之初設置了門診起付線,在職人員每年700元,退休人員每年500元。以門檻線為500元為例,即個人在一個計算周期內門診費用累計達到500元才能享受報銷。幾個月后,武漢宣布取消門診起付線,并且可以追溯調整待遇,從今年2月份開始執行,多付的錢可以退還。
2、貴州
貴州省醫療保障局發布《關于調整城鄉居民醫保普通門診統籌待遇政策的通知》,明確參保居民在二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普通門診就診不設置起付線,已設置的地區按照規定取消。
3、湖南
湖南省醫保局下發的《關于調整優化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政策的通知》也提到,自6月1日起,湖南省有范圍取消“門檻費”,一個自然年度內,起付標準累計不超過300元。內容主要包括3個方面:
◆在醫保定點一級醫療機構及基層醫療機構就診,政策范圍內門診費不設起付標準,也就是有范圍取消“門檻費”,報銷比例70%;
◆在醫保定點的二級醫療機構就診,政策范圍內門診費每次起付標準50元,累計就診不超過200元,報銷比例60%;
◆在醫保定點三級醫療機構就診,政策范圍內每次起付標準100元,累計不超過300元,報銷比例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