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公司必須給職工參加社保,員工在入職30天內單位就應該給其繳納社會保險。但是現實中卻有很多企業各種原因沒有為員工參保,這種做法是違法的,而且也會受到相應的懲罰。
企業應該如何給員工繳納社保呢?
第一步,企業首先需要開設社保賬戶
企業人事崗位需要持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公章等證件到公司注冊地或經營所在地的社保中心辦理開設社保賬戶。
第二步,辦理用工備案
如果公司是1月份并招用員工,但2月份才去辦理用工,那么繳費起始年月要寫1月份,社保中心看什么時候開始繳納社保,是看你自己填寫的什么時候的繳費起始年月。
第三步,企業人員去社保局繳納相關材料,為員工開設社保賬戶并參保繳費
上述2個步驟都辦理之后,將相應的材料提交到社保局,受理后會出具核定表以及天職工表格等明細,仔細檢查確定公司的員工數量、金額、繳納的月份等信息正確。
注:此時社保局需要確認的表格有:《社會保險登記表》、《在職職工異動名冊表》、《在職職工基本信息登記表》等。
企業只要核對職工參保信息參保即可。
親親小保小編在這里也提醒大家,對于一些企業拒不參保或者少繳社保的行為,一經相關部門查實,將由社保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于逾期不改正的企業,社保行政部門將對企業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因此,對于一些企業想在員工社保動心思,減少參保金額幫助企業節流的想法是需要承擔法律風險的。大家可以通過人事代理的方式由第三方代繳機構參保,滿足員工參保要求的同時減少企業在人事崗位的支出。此外,由第三方社保代繳機構參保還是優化企業薪資結構的重要方式,對此有需求的小伙伴,歡迎留言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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