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在職小伙伴都會有這樣的問題,公司只給繳了社保,沒有公積金合理嗎?面對這個問題,個人應該怎么處理呢?本文帶你了解一下企業可以只繳納社保不繳納公積金嗎?
職工社保參保是強制性要求:
我國《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文件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并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的繳納也是強制性的嗎?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第二款: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并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十四條: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并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上述條例中的2個“應當”也明確了,用人單位必須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如果公司未給員工繳存公積金該如何處理呢?
首先員工可以與公司溝通正常開設和繳存住房公積金。溝通未果,可以到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舉報。
單位拒絕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也是有處罰規定的。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這里也提醒廣大的企業伙伴,合理的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是企業的義務,尤其在社保新政正式施行的今年,稅務機關會很容易查到你的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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