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河北失業保險金迎來調整,標準增長380元
2020-9-27
根據河北省人社廳聯合省財政廳日前發布的《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方案》,河北省自10月1日起將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調整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調整后分為1520元、1432元、1344元、1264元四檔標準,平均標準1390元,較現行標準增長380元。
根據文件內容,此次調整后石家莊市區(不含井陘礦區)、秦皇島市區、唐山市區、廊坊市區、保定市區以及雄安新區等失業保險金標準實行每月1520元。
承德市區、張家口市區(不含塞北管理區、察北管理區)、滄州市區、衡水市區、邢臺市區、邯鄲市區(含馬頭生態工業城)等失業保險金標準實行每月1432元。井陘礦區、興隆縣、大城縣、渤海新區(含中捷、南大港、臨港)、河間市、南和區等失業保險金標準實行每月1344元。易縣、海興縣、武邑縣、大名縣等失業保險金標準實行每月1264元。
在失業金領取的問題上,該《方案》強調失業保險金申領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以線上申請為主。
失業人員可通過官網、官方微信公眾號、手機APP等互聯網渠道申請相關失業保險待遇,也可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服務窗口現場辦理。
附:河北省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領取失業補助金的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參加職工養老、工傷、失業保險)、應征服兵役、移居境外、領取職工養老保險金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金、被判刑收監執行、死亡的,本人或親屬應主動申報停止領取失業補助金。
申報操作流程:登錄“河北人社”APP,首頁最下端點擊【服務】——點擊左側菜單【業務辦理】——點擊【失業保險業務】——點擊【失業待遇終止】——選擇【終止原因】、【終止時間】——確定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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