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醫保報銷常識你一定要知道
1.居民醫保當年繳費,次年享受醫保待遇
居民醫保每年有一個集中繳費期,在集中繳費期內繳納醫保費用,次年1月1日即可開始享受待遇。
集中繳費期通常為9月或10月至12月21日。不同的地區可能有細微差異,有些地方在來年2月末之前繳費也可以參保。
居民醫保的參保費各地可能會有所不同,根據國家要求,2020年繳的2021年的參保費,原則上個人繳納280元,各級政府補貼550元。但實際上有很多地方不論是個人繳費還是政府補貼,都要比國家的標準更高。具體繳費金額要看當地規定。
2.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時,盡量參考醫保目錄
根據國家統一規定,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內的醫療費用,才可以報銷。
最新一版的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0年)》已于2020年12月28日發布,調整后的目錄內藥品總數為2800,其中西藥1426種,中成藥1374種,中藥飲片892種。新版目錄預計將在2021年3月1日正式實施。
3.小病盡量在基層醫療機構就醫
國家鼓勵患者小病在基層醫院看,大病再去大醫院看。一般來說,在基層醫療機構看病的醫保報銷比例更高,因此一些常見小病去基層醫療機構看病更劃算。
4.不是所有醫療費用都能通過醫保報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8修正)》,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支付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5.醫保藥品目錄中標注的“甲”“乙”是什么意思?
基本醫療保險出于管理需要,將醫保藥品目錄內的藥品分為甲、乙兩類。
甲類藥品是臨床治療必需、使用廣泛、療效好,同類藥品中價格低的藥品。參保人使用這類藥品時,可以全額納入報銷范圍,按規定比例報銷。
乙類藥品是可供臨床治療選擇使用、療效好,同類藥品中比甲類藥品價格高的藥品。居民基本醫保、大病醫保待遇中乙類藥品要先扣除個人自付部分,再按比例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