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上班身體不適,請假回家48小時內死亡不屬工傷!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
但如果突發疾病并未當場死亡的,是要直接送往醫院救治還是可以在家休息后再送醫院搶救?
01 基本案情
張生(化名)生前系北京鐵路局石家莊工務段的一名汽車司機。
2014年4月27日,他在單位值班期間突感身體不適,當天18時30分左右向辦公室主任請假回家休息。
到家后,張生服用了止疼藥,隨后臥床入睡。其妻代某燕(再審申請人)因見其已入睡,未喚醒其用餐或送醫檢查。
次日清晨6時許,代某燕發現張生已無意識,經120急救人員確認,張生已死亡。
代某燕認為,張生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突發疾病,且從身體不適到死亡未超過48小時,符合《工傷保險條例》中“視同工傷”的情形,遂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以下簡稱“省人社廳”)申請工傷認定。
2014年8月8日,省人社廳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認為張生的情況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視同工傷情形,理由如下:
?張生請假回家休息后死亡?,未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直接送醫搶救;
死亡時間超出“突發疾病”的連續性認定?,無法證明發病、搶救與死亡之間的直接關聯。
代某燕不服該決定,向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2014年11月24日,省人民政府維持了省人社廳的結論。
代某燕遂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02 法院裁決過程
1、一審法院:發病與死亡需形成連貫過程?
爭議焦點?:張生是否屬于《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視同工傷”情形?
一審法院判決理由?: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了兩種視同工傷情形: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
(2)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送醫,48小時內搶救無效死亡?。
張生在感到不適后選擇?回家休息而非就醫?,其死亡發生在脫離工作場所后,不符合上述任一情形。
判決結果:維持省人社廳不予認定工傷的決定。
2、二審法院:強調“突發疾病”的緊急性與搶救必要性?
代某燕上訴至省高級人民法院,主張:
張生的不適發生于工作期間,其病情惡化與死亡存在?因果關系?;
省人社廳未充分調查張生的工作性質(司機長期加班可能導致健康風險)。
二審法院認為?:
?“突發疾病”需滿足“發病—搶救—死亡”的連續性?,三者需形成緊密的邏輯鏈條;
張生請假回家后未就醫,其死亡?脫離工作場景?,不符合法律對“視同工傷”的嚴格解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3、最高人民法院再審:法律解釋的邊界與工傷認定的從嚴性?
最高法院裁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旨在覆蓋“突發疾病需緊急搶救”的情形,?排除脫離工作崗位后的后續風險?。
張生回家休息后死亡,屬于“脫離工作場景的后續發展”,不符合“視同工傷”的法定條件。
最終裁定?:駁回再審申請,維持原判。
03 核心爭議
“突發疾病死亡”的工傷認定標準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
這句法條中幾個的核心關鍵詞,在實務中是如何界定的?
1、必須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
所謂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不局限于日常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還包括其他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主要有以下兩種情形:
第一,在出差途中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這屬于因工外出的特殊情形。原則上只要因工外出期間所涉及的時間和區域均為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如“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應當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認定視同工傷。
第二,與工作有關的準備、收尾工作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這是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對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作出的合理延伸。如職工突發疾病死亡的,依法認定視同工傷。
2、“突發疾病”包括哪些病?
這里“突發疾病”包括各類疾病。也就是說,不要求和工作有關聯的病。
3、關于“48小時”的起算點問題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函〔2004〕256號)第三條規定,“48小時”的起算時間,以醫療機構的初次診斷時間作為突發疾病的起算時間。
4、主動放棄治療能否認定工傷
職工突發疾病送往醫院死亡可能存在自然死亡或者家屬主動放棄治療后死亡的不同情形。尤其是否認定視同工傷,在實踐中爭議較大。
在家屬作出放棄治療決定,醫院停止搶救措施之后,該死亡情形能否認定為《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的“經搶救無效死亡”?
一般認為,應是在經搶救無效的前提下,亦即醫院經過診斷確定了確實沒有繼續存活的可能性,家屬才可以作出放棄救治的決定,也只有在此種情形下,家屬的放棄治療可以認定屬“經搶救無效”。
因此,在醫療機構確定病人沒有繼續存活可能性的前提下,家屬放棄治療后病人死亡的,不影響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認定視同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