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個稅年度匯算已正式啟動,是退是補?快來看看吧...
2021-3-3
2020年度個稅匯算清繳已啟動,很多人已經開始辦理,有一位朋友爆料說他可以退將近1500的稅,你辦理了嗎?是需要補繳還是可以退稅?一起來看看吧!
關于年度匯算清繳辦理事項,國家稅務總局對典型退稅和補稅情況進行了梳理,快來看看你屬于哪種情況。
一、典型退稅的7大情形
1、2020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2020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匯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預繳率高于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征個人所得稅優惠等;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
二、需要補稅的2種情形
1、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雇并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復扣除了減除費用(5000元/月);
2、除工資薪金外,納稅人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后,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于預扣預繳率等。
若有疑問,大家還可以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尋求專業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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