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最新通知:產假再加30天,工資照發!更重要的是...
大家都知道懷孕女職工福利待遇可分為“三期”,即孕期、產期、哺乳期。
◆孕期,是指婦女懷孕期間,從醫學角度上講,是指婦女末次月經的第一天到分娩結束的期間;
◆產期,也叫生育期,是指婦女生育嬰兒的期間;
◆哺乳期,是指從嬰兒出生到一周歲之間的期間。
在之前的文章,小編給大家講了女職工孕期和產期的相關福利待遇,很多小伙伴對于女職工哺乳期的福利有些許模糊,今天我們就來給大家講講哺乳期。
文章內容包括
純母乳喂養的女職工,產假可以延長30天?
全國關于哺乳期的規定是什么樣的?
哺乳時間和哺乳假一樣嗎?有什么區別?
01 純母乳喂養的女職工,產假延長30天,成都官方明確了
3月7日,成都市衛健委、人社局、總工會聯合發布了《關于落實純母乳喂養產假有關事項的通知》,該《通知》自2025年2月24日起實施。
政策全文:
https://cdwjw.chengdu.gov.cn/gkml/xzgfxwj/1347511520199704576.shtml
《通知》中到底講了什么?小編來給大家畫重點:
成都實行純母乳喂養的女職工增加一個月產假。
用人單位憑愛嬰醫院出具的“成都市愛嬰醫院純母乳喂養產假證明”(附件),安排純母乳喂養的女職工一個月純母乳喂養產假,享受出勤待遇。
用人單位在成都市域外的分支機構是否執行純母乳喂養的女職工增加一個月產假,由用人單位按照屬地相關規定執行。鼓勵用人單位參照成都市的規定給予一個月產假。
具體的享受條件是什么呢?一起來看看~
一、休假條件
用人單位憑愛嬰醫院出具的“成都市愛嬰醫院純母乳喂養產假證明”,安排純母乳喂養的女職工一個月純母乳喂養產假,享受出勤待遇。
開具純母乳喂養產假證明的醫療機構必須是愛嬰醫院,非愛嬰醫院不得開具純母乳喂養產假證明。
??注意:成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每年年初在官網上公開截至上年末的愛嬰醫院名單。大家可以在后臺回復「愛嬰醫院」查看2025年成都市助產機構、愛嬰醫院名單哦~
二、開具證明時間
純母乳喂養的女職工(含成都市內、市外分娩的女職工)應在分娩后3–5個月間,到愛嬰醫院開具純母乳喂養產假證明。
三、開具證明地點
應由成都市內為其所生嬰兒提供兒童保健服務的愛嬰醫院開具純母乳喂養產假證明,若提供兒童保健服務的醫療機構為非愛嬰醫院,則由所在地區(市)縣婦幼保健機構(天府新區和東部新區為指定機構)開具。
四、開具證明要求
愛嬰醫院應通過“成都市婦幼保健一卡通信息系統”查詢嬰兒喂養情況,須有2次及以上“兒童保健”信息(純母乳喂養記錄),同時現場詢問產婦關于純母乳喂養的相關知識,以確定是否進行了純母乳喂養。
愛嬰醫院不能提前或延后開具純母乳喂養產假證明;產婦、嬰兒因病救治等原因,未進行純母乳喂養的,不能開具純母乳喂養產假證明。
愛嬰醫院在開具純母乳喂養產假證明時,應通過“成都市婦幼保健一卡通信息系統”填制“成都市愛嬰醫院純母乳喂養產假證明”相關內容,開具日期由系統自動生成,打印后由醫師簽字,并加蓋“愛嬰醫院純母乳喂養產假專用章”。
小編拓展:
根據《四川省母乳喂養促進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22-2025年)》規定:
用人單位應嚴格執行《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相關規定,憑愛嬰醫院出具的純母乳喂養產假證明,安排純母乳喂養的女職工一個月純母乳喂養產假,享受出勤待遇。
愛嬰醫院應在女職工分娩后3-5個月間,為確系純母乳喂養的女職工據實開具純母乳喂養產假證明,并加蓋“愛嬰醫院純母乳喂養產假專用章”。
非愛嬰醫院不得出具純母乳喂養產假證明。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延長哺乳期女職工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其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哺乳時間視同提供正常勞動。
也就是說,在四川省內的用人單位憑愛嬰醫院出具的“成都市愛嬰醫院純母乳喂養產假證明”(附件),都應該安排純母乳喂養的女職工一個月純母乳喂養產假,享受出勤待遇。
02 全國范圍內關于哺乳時間的規定
那在全國范圍內,哺乳期是怎么規定的呢?我們一起來看看~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女職工生育后,在其嬰兒一周歲內,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其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現目前,全國大多數地區關于哺乳時間都遵循全國規定。在一定程度有所區別,具體的大家可以咨詢當地部門。
03 哺乳時間≠哺乳假,二者要分清楚
在日常的工作中,有很多人會混淆“哺乳時間”及“哺乳假”。需要注意的是,哺乳時間≠哺乳假。
“哺乳時間”是指產假期滿到崗工作后所享有的工間1小時(每多1個嬰兒多1個小時)哺乳嬰兒的時間。給予女職工哺乳時間是法律規定,也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安排1個小時的哺乳時間,且該哺乳時間算正常勞動時間。
“哺乳假”是指在產假期滿之后,經女職工本人申請、用人單位批準后,可以享受的休假待遇,無需到崗工作。哺乳假并非人人可以享有,也并非每個地區都可以享有。
我國現有法律法規并未明確規定給予女職工哺乳期休假待遇,即未規定哺乳假。因此,在產假期滿后,女職工一般需要正常上班,用人單位給予“哺乳時間”即可。
但是部分地方性法規中也有規定哺乳假的,對于有特殊情況,女職工申請,經用人單位批準可以給予一定的哺乳假。如:
一、廣東省
廣東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辦法規定,女職工產假期滿,確有實際困難的,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批準,可以請哺乳假至嬰兒1周歲。哺乳假期間的工資待遇由雙方協商決定。
二、上海市
《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規定,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哺乳假的工資按本人原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單位增加工資時,女職工按規定享受的產前假、產假、哺乳假、應作出勤對待。
三、天津市
《天津市婦女權益保障條例》規定,女職工生育假(產假)期滿后,因撫育嬰兒確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同意,可以休不超過六個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間的工資,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計發;無約定的,按照本人基本工資的百分之八十計發。女職工休哺乳假,不影響本人的晉級、工資調整和工齡連續計算。
四、江蘇省
《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 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批準,女職工可以休不超過6個月的哺乳假,待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超過6個月的,待遇由雙方協商確定。
五、福建省
《福建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規定,女職工產假期滿,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同意,可以請哺乳假至嬰兒滿一周歲。哺乳假期間的工資由雙方協商確定,不得低于生育津貼的百分之六十,且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很多HR都特別頭疼三期女員工勞動關系的處理,特別是現在開放二胎、三胎的政策,在互聯網發達的情況下,處理不好三期女員工的勞動關系,很容易對企業造成很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