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問題來自網友提問:
今年3月份進入北京某服裝設計公司擔任文職工作,簽訂3年期勞動合同,入職時約定80%工資并繳五險一金。試用期順利度過,但是轉正后發現社保扣除仍是按照原試用期比例繳納,可以跟公司主張調高比例嗎?公司這樣扣除五險一金是否是在侵犯員工權益?
親親小保社保專家回復:
總結提問者問題:漲工資后,社保繳費基數必須按照工資標準上漲嗎?
社保是員工的合法權益,公司必須為員工繳納。繳納標準的上限和下限是按照職工所在地區上年度社平工資的60%~300%區間,由社保部門公布。
按照“以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基礎,截取上下限后確定”的執行原則,并不是隨著工資的上漲而上調。
具體分析:
按照題主所言,轉正過后,在工資和個稅上都會有變化,其社保繳費基數卻并未調整合理嗎?
實際上,很多職工都有這個誤區,認為工資上調社保繳費基數也應該上調。其實這是不對的!
上圖為官方發布的社保繳費基數。由于繳費基數是根據去年的社平工資計算,其本身有滯后性,申報的標準則是去年的平均工資。所以認為漲工資也要社保基數上漲的想法本身是不對的。
今年每月的工資變化,直接影響的是明年的社保基數。當員工進入第二個自然年,原則上單位將會按照員工今年的平均工資參保。所以,如果題主只是在本單位剛過了試用期,就要求單位按照實際工資參保并不是合理訴求,公司也并未侵害你的社保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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