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個人所得稅APP新功能已上線!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先下載更新,及時確認申報2020年的專項附加!在2019年12月底前確認信息。
2020年度繼續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說明
單位操作步驟
系統提示
①如果您單位職工2019年是采取電子模板【導入】方式提交的,可請其通過登錄個人所得稅手機APP或網頁端進行查詢、確認;
② 如果您單位職工不方便采用網上確認方式的,可先將上年數據遷移,再將其之前的采集信息導出(辦稅大廳樣式),重新確認并打印簽字后,根據簽字確認的信息通過扣繳客戶端添加或修改為其辦理采集和扣除。
遷移步驟
① 將稅款所屬期選為2020年
② 點擊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遷入上年數據,點擊確認
③ 遷入上年數據后,根據員工新提交的簽字確認表,確認員工信息,可以新增、修改、刪除或直接保存。
溫馨提醒:建議單位最方便的操作辦法,通知員工在個人所得稅APP上確認。
員工操作步驟
更新APP
第一步:很簡單,更新或下載最新版本個人所得稅APP或者直接登錄網頁版
① 更新:一般打開現有的APP會自動更新
② 下載:識別二維碼重新安裝
③ 登錄網頁版:
第二步:確認
用戶在2019年12月底前,現在就可以操作,需對2020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
若用戶未及時確認,則系統于2020年1月起暫停該用戶所享受的扣除,直至確認后重新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優惠。
APP確認情形操作
情形(1):
2020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無變動,只需在2019年基礎上確認即可。
① 打開個人所得稅APP-首頁-“2020年度繼續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如圖所示)
② 依據提示“如您已經采集2020年度的信息,本次操作完全覆蓋”,確認后點擊“確定”。
③ 打開“待確認”狀態的專項附加扣除,核對信息;如有修改,可以點擊“修改”,信息確認后點擊“一鍵確認”
注意:如有“已失效”狀態的信息,則需先刪除之后才能點擊“一鍵確認”
④ 點擊“一鍵確認”后,信息則提交成功。不需要重復確認,否則之前確認的信息會顯示已作廢,系統會以最新確認的信息為準。
用戶可以在確認之后在APP中點擊“查詢”-專項附加扣除填報記錄-選擇年份2020-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變動可以選擇作廢或修改。
情形(2):
2020年需對已填寫的信息進行修改:
如:需要修改申報方式、扣除比例、相關信息等,則需點擊“待確認”之后進入相關修改頁面進行修改。注:此方式只能修改部分信息。
如需修改其他信息:先進入2019年的信息頁面,修改后再重新確認。在APP中點擊“查詢”-專項附加扣除填報記錄-選擇年份2019年,修改之后再確認2020年的信息。
例:
用戶需修改贍養老人的分攤比例:
點擊“待確認”狀態的贍養老人信息,點擊“修改”-“修改分攤方式”,修改成功后返回“待確認”界面,再點擊“一鍵確認”
情形(3):
2020年需要新增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比如2020年新增住房貸款利息扣除,需要申報填寫。
先按情形1步驟確認之前申報的其他不需修改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后,點擊APP首頁-申報專項附加扣除。
情形(4):
2020年首次填寫專項附加扣除
直接選擇首頁的“申報專項附加扣除”,點擊上面的填報圖解參考填寫。
網頁版確認情形操作
尊敬的納稅人:
① 如您 2019 年已填報過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并需要在 2020 年繼續享受,請及時關注相關信息是否發生變化,(首頁【專項附加扣除】一【扣除年度】選擇“2020”一“快捷填報”欄【一鍵帶入】);如有變化,請及時修改。
② 如您未曾填報過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但 2020 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可以享受,請您及時在首頁相應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欄(【立即填報】一【扣除年度】選擇“2020”) 進行填報。
情形(1):
2020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無變動,只需在2019年基礎上確認即可。
情形(2):
2020年需對已填寫的信息進行修改:
如:需要修改申報方式、扣除比例、相關信息等,則需點擊“待確認”之后進入相關修改頁面進行修改。或者先進入2019年的信息頁面修改后再重新確認。
情形(3):
2020年需要新增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比如2020年新增住房貸款利息扣除,需要申報填寫。
先按情形1步驟確認之前申報的其他不需修改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后,進入網頁版-下拉后點擊“立即填報”。
注意:如有“已失效”狀態的信息,則需先刪除之后才能點擊“一鍵確認”
情形(4):
2020年首次填寫專項附加扣除,直接點擊“立即填報”。
相應信息修改
1、住房貸款利息與住房租金:
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只能申報一次住房貸款利息或者是住房租金,即2019年申報住房租金的話,只能等到2020年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或者是2019年作廢住房租金扣除,2019年選擇申報住房貸款利息,由納稅人自行判斷。
注:如果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地買房了,是不能扣除住房租金的。
2、子女教育扣除比例:
如2019年申報的扣除比例需要修改的話可以選擇在2020年的信息中進行修改,具體分配比例如下:
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3、住房貸款利息扣除方式:
注意:只有婚前雙方各自購買了首套住房貸款利息的才可以選擇婚后各自按50%的比例扣除,如果不是的話,經雙方約定由其中一方按100%進行扣除,誰扣誰填,不扣的不填。
4、贍養老人分攤比例:
① 獨生子女可以直接按月扣除2000元,不需選擇分攤方式。
② 非獨生子女需要選擇分攤方式:子女平均分攤、被贍養的老人指定分攤、子女間約定分攤。(非獨生子女最多每月扣除1000元,所有子女扣除總額不得超過每月2000元)
約定和指定分攤需要簽訂分攤協議,老人指定分攤效力大于子女間約定分攤。確定后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5、申報方式修改:
可以修改為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或者是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具體如何選擇可參考下面的圖片:
確認常見問題解決
1、有非法字符確認不了:
原因:查看下所有填寫的信息中是否有“#”,有的話,刪除試下;
解決方法:打開APP-查詢-2019年的專項附加扣除填報記錄-選擇項目-點修改,修改完之后再確認2020年的。
2、修改對應的起止時間:
確認下贍養老人項目的老人是否已滿60周歲,不滿的話,需要刪除之后再確認。
3、APP提示網絡欠佳:
① 將常住地換為北京試下;
② 或者更新下APP;
③ 用網頁版的確認。
4、繼續教育:
① 職業資格繼續教育2019年已享受扣除的證書,2020年是不能再享受的了,需要刪除。
② 證書日期是2018年的也不能扣除,需要刪除。
5、證書號不能為空:
原因:2019年填寫的信息中證書號未填寫;
解決方法:打開APP-查詢-2019年的專項附加扣除填報記錄-選擇項目-點修改,修改完之后再確認2020年的。
6、顯示已作廢:
注意:2020年度的確認一次即可,再次確認的話,會顯示之前確認的信息已作廢,以最新確認的信息為準。
7、房屋所在地代碼不能為空:
原因:2019年采集的住房租金支出未填寫租賃房屋坐落地址;
解決方法:先修改2019年住房租金支出,補全租賃房屋坐落地址,然后重新確認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8、證件號碼為空:
原因:2019年填寫的信息中證件號碼未填寫完整;
解決方法:打開APP-查詢-2019年的專項附加扣除填報記錄-選擇項目-點修改,修改完之后再確認2020年的。
9、租房起止日期不可交替
親,說明已填報過的上一份租房信息的截止時間沒有和現在這一份租房信息的起始時間錯開,需要將時間按實際情況錯開。
10、納稅人關系代碼
原因:2019年填寫的信息中,例如贍養老人與納稅人的關系,未填寫完整;
解決方法:打開APP-查詢-2019年的專項附加扣除填報記錄-選擇項目-點修改,修改完之后再確認2020年的。
11、換單位了怎么辦?
① 由新單位在申報系統中采集并報送你的個人信息,一般最遲3天內APP中會自動添加上任職受雇信息,之后打開APP—查詢—專項附加扣除填報記錄—選擇需要更改的項目—修改—修改扣繳義務人后提交即可。之后和單位確認下是否能在申報系統中下載到你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② 直接向新單位提交紙質或電子版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12、沒有及時確認怎么辦?
2019年12月底前確認是為了2020年1月的時候能及時享受扣除,如果沒有及時操作的話,之后也可以補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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