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19日審議相關決定草案,擬授權國務院在河北省邯鄲市等12個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試點城市行政區域暫時調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
生育保險與醫保合并
為什么是這兩險進行合并呢?
從生育保險角度來說,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由于生育保險中的生育醫療費用發生在醫院,這一部分跟醫療保險運營是相似的,因此可以合并經辦,有利于節省管理經費和成本,使得醫療保險管理更加充分。
隨著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很多人出現了擔心,是否意味著熟悉的“五險”可能變為“四險”?生育保障和醫療保障是否會受影響,對參保人的待遇帶來沖擊?
這里需要解釋說明一下,國家此次出臺兩個險種合并實施政策,是對“五險”進行精簡歸并的舉措之一。社保一體化運行已經成為一種趨勢,生育保險和醫保合并,對于生育保險和醫保來說,不是一件壞事,反而增加了兩險的保障功能,不僅在就醫還是報銷方面,政府的辦事效率會大大提高,參保人員不需要為了兩個險種問題來回奔波,更不需要擔心錯過兩者的報銷進度。最重要的是,合并實施并不是說兩個險種合并為一個險種,而是合并經辦,生育保險還是存在的。
這次生育保險和醫保合并實施,并不是全國普及開展,而是針對河北省邯鄲市等12個城市進行定點、暫時性的調整,而且實施期限為二年。
隨著我國參保率的普及,參保人數的日益增多,社保制度中也暴露了許多不合理的問題,比如就醫難、報銷難、政策差異大等。社保制度面臨巨大挑戰,與時俱進成為社保制度不得不面臨的選擇。此次兩險合并實施,不僅是對社保制度進行的一場改革,也是國家進行的一次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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