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有五險一金嗎
2020-10-26
很多人認為臨時工沒有五險一金,是這樣的嗎?
很多人對于臨時工的概念都有誤解,就當前我國的《勞動法》中,并沒有臨時工這個概念,有的只是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所謂的臨時工只能是十分通俗的叫法,而在員工屬性上顯然是更為貼近非全日制用工的。
那么用人單位應該為非全日制用工參保嗎?
新勞動法出臺后,沒有臨時工和正式工之分,只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分。非全日制用工,每周工作不到24小時,每天不超過4小時的,可以不繳納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同樣不需要繳納。除非全日制工不用為其繳納社會保險以外,其它用工形單位依法都要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并保證享受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它待遇
因此,過去意義上相對于正式職工而言的臨時工已經不存在了。用人單位如在臨時崗位上用工,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依法為其繳納各種社會保險,并享受有關保險福利待遇,但在勞動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區別。
針對題目的問題,如果用人單位與員工簽署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是不需要繳納五險一金的。
相關問題:
1.讓員工簽署自愿放棄社保協議可以嗎?
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相關內容: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在這一條例中,用人單位承擔著“應當”承擔的法定義務,是不會因為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自愿而放棄參保要求。
2.用人單位以返聘為由,拒絕為員工參保可以嗎?
退休人員作為特殊性質的群體,已完全享受國家關于退休人員的基本保障權利,因此對于退休返聘人員無需繳納社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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