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31省自治區直轄市最低工資標準!
2021-6-10
截至2021年6月5日,已有6個省、自治區調整了2021年的最低工資標準,分別是黑龍江、江西、新疆、陜西、天津、西藏。
其他25省(自治區、直轄市)中:
有7省執行2017年的標準,即:浙江、湖北、吉林、寧夏、山西、內蒙古、甘肅。
有8省執行2018年的標準,即:江蘇、安徽、河南、海南、廣東、山東、四川、云南。
有7省執行2019年的標準,即:北京、上海、重慶、貴州、河北、遼寧、湖南。
有3省執行2020年的標準,即:廣西、福建、青海。
還有6地2021年內可能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具體為:
上海人社局2021年2月1日印發《2021年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要點》提出,穩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安徽人社廳今年計劃開展安徽最低工資標準確定和調整工作。
吉林在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
四川人社廳3月31日發布了2021年四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重點宣傳任務。在勞動關系方面,包括調整發布最低工資標準和企業工資指導線等。
廣東省社科院競爭力研究中心主任丁力表示,2021年廣東有可能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此前,據報道,海南將向人社部請示2021年最低工資標準是否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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