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規定住院不超15天?NO~~~
2022-5-18
前不久,老錢住院治療。
有一天,醫生找到了他的家人……
這是怎么回事?醫保部門真的有這種規定嗎?
醫保部門從未出臺任何限制參保患者住院天數的醫保政策。
享受醫保待遇,也與患者住院天數沒有關系,那為什么會發生這種情況呢?
看這里【中國醫療保險】為您解答:
其實,老錢同志的情況屬于“分解住院”,所謂分解住院,是指未按照臨床出院標準規定,人為將一次連續住院治療過程,分解為二次甚至多次住院治療。
政策解答
日前,國務院公布了《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其中第十五條規定:定點醫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執行實名就醫和購藥管理規定,核驗參保人員醫療保障憑證,按照診療規范提供合理、必要的醫藥服務,向參保人員如實出具費用單據和相關資料,不得分解住院、掛床住院,不得違反診療規范過度診療、過度檢查、分解處方、超量開藥、重復開藥……
第三十八條規定:定點醫藥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以約談有關負責人;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責令退回,處造成損失金額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令定點醫藥機構暫停相關責任部門6個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醫藥服務;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這回您就明確了吧?像老錢同志這種以住院時間有限制,要求病人先出院,再重新住院的情況,是不合理且違反醫保規定的。
醫保政策從未對患者住院時間、住院次數及相關費用加以限制。患者的住院天數和治療費用,應由醫療機構根據患者病情做出專業判斷。
關聯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