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醫保用藥范圍走向統一,異地就醫報銷迎利好
根據國務院部署安排,2022年年底,將實現全國醫保用藥范圍基本統一。
據記者梳理,截至目前,已有廣東、河北等十余省份完成消化工作,安徽等省份則將消化周期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
在受訪人士看來,當前醫保基金運行狀態良好。在全國實行統一的醫保藥品目錄,旨在推動基本醫保服務的均等化與公平性,患者異地就醫將迎來利好。
改革亦能提升醫保經辦效率,促進分級診療。對于藥企而言,今后若想進入醫保,國家目錄將成為唯一通道。同時,應注重對藥物一致性評價內容的通報和解讀,作好正面引導與宣傳,讓更多患者與醫務人員增強對改革的信心。
3年消化期
2000年,首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下稱國家目錄)正式出臺。
在首版國家目錄問世之時,省級醫保部門便可以在國家目錄的基礎上對價格或治療費用略高的乙類藥進行調整,調整的數量不超過國家目錄乙類總數的15%即可。這一規定也延續至2019年。
中國政法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廖藏宜告訴記者,在2019年之前,國家尚未形成常態化、動態化的醫保用藥準入機制,國家目錄中收納的藥品與地方醫療保障發展水平以及患者需求不能完全匹配,便在省級維度開了15%的口子。
北京大學醫藥管理國際研究中心主任史錄文教授表示,近年來,我國生物醫藥產業得到長足進步,《藥品注冊管理辦法》不斷調整完善,為國家目錄的動態調整奠定了基礎。
回頭來看,省級目錄的弊端漸漸顯現。
“地方擁有較大的自主調整權,可能會考慮優先增補本地藥企的產品,不利于形成充分競爭的市場,也為利益輸送等行業不規范行為制造了空間。”廖藏宜說。
某省公立醫院院長對記者表示,省級目錄的存在也為醫保經辦服務帶來了一定阻礙。比如止瀉藥雙歧桿菌三聯、四聯活菌,原先僅限參保人員門診使用和定點藥店購藥時醫保基金方予支付,2021年國家目錄調整時取消了這一限制。但由于省級目錄調整與國家目錄之間存在時間差,導致這段時間內醫保經辦機構無法全額結算。
2018年5月,隨著國家醫保局正式掛牌成立,前述問題正在得到解決。
2019年8月,國家醫保局要求,各地應嚴格執行國家目錄,不得自行制定目錄或用變通的方法增加目錄內藥品,也不得自行調整目錄內藥品的限定支付范圍。對于原省級藥品目錄內按規定調增的乙類藥品,自2020年起,3年內按“442”原則(即增補數量的40%、40%、20%)逐步消化。
2020年7月,國家醫保局發布《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取消省級15%的調整權限,省級醫保部門可以增補的品種僅限于民族藥品、醫療機構制劑和中藥飲片。
《暫行辦法》同時規定,完善國家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原則上每年調整一次。保健藥品等八類藥品將不納入國家目錄,目錄內藥品經專家評審后也存在調出目錄的可能性。
這些被省級消化的藥品將何去何從?一條重要的通道是留給了國家目錄。2020年,國家目錄將進入5個以上省份的品種納入調整范圍。國家醫保局醫藥管理司相關負責人彼時指出,主要考慮省級增補的品種里面,不排除有些品種能夠滿足國家層面的準入標準,可以更好滿足患者的用藥需求。將一些臨床價值高、正在地方報銷的品種納入目錄,能夠保障這部分患者的用藥延續性、穩定性。同時,客觀上也能夠減輕地方消化品種的壓力。
事實上,在2020年省級增補藥品消化工作起步之時,不少地方就確定了消化節奏。如重慶市規定,在2020年,首先消化納入國家重點監控范圍的藥品等5類品種;有采購數據的地產藥品及有本地藥企生產銷售、且在重慶銷售比例達20%以上的其他非地產藥品納入2022年消化;其他藥品根據2019年在藥交所采購使用量情況,按采購量由小到大排序,考慮參保人用藥習慣,按使用量小的先調出的原則消化。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2022年7月12日,廣東、河北、河南、湖北、山西、內蒙古、寧夏、新疆、海南、天津、江西、福建等省份已完成消化工作。安徽、四川、上海、廣西、貴州、青海、浙江、江蘇等省份則將消化周期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
各地消化的藥品數量也存在差異,如云南共涉及超國家目錄范圍藥品837個,西藏需消化品種為292個等。天津則于2022年7月1日起,一口氣將333個品規藥品退出醫保支付范圍。
目前,消化工作仍在按計劃推進。
2021年12月,國家醫保局發文,省級醫保部門要加快原自行增補品種的消化工作,確保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消化任務。2022年3月,國務院要求,要在今年12月底前,實現全國醫保用藥范圍基本統一。
利好異地就醫
史錄文表示,國家醫保局成立以來,國家目錄已經完成了4輪調整,目前執行的2021版國家目錄包含2860種藥品。在現有的醫療服務水平下,能夠基本滿足公眾需要。同時國家目錄納入的藥品經過國家統一遴選,相較只限于局部地區使用的省級增補藥品而言,其在安全性、有效性和質量可控性都有了更好把控。
史錄文說,在人口流動日益頻繁的今天,實現全國醫保用藥范圍基本統一,對于異地就醫人群而言更是利好,無論身處何地,可報銷的藥品品種都是一致的,進一步體現醫保制度的公平性。
此外,有受訪人士稱,取消省級目錄既能促成醫保經辦效率的提升,原先增補藥品較多的省份也能結余下一定醫保基金。
前述公立醫院院長告訴記者,統一全國醫保藥品目錄,連同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措施,意在促成各級醫院的診療行為走向標準化、同質化,進一步夯實分級診療基礎。
改革也將對藥企帶來觸動。廖藏宜表示,隨著省級目錄走下歷史舞臺,藥企要想進入醫保,只有國家目錄一條途徑。相較于之前產品只能覆蓋部分地區,進入國家目錄意味著產品市場規模的進一步擴大。但是沒有被納入國家目錄的藥品只能謀求在患者自費市場探索空間,這將會對藥企造成一定沖擊。
“無論面向醫保市場還是自費市場,立足創新,提升質量管控能力與品牌服務意識都應該是藥企應該做的。”史錄文說。
省級增補用藥的逐漸清退,也意味著部分先前能夠通過醫保報銷的藥品,如果沒能進入國家目錄,今后不能再報銷。史錄文表示,被消化的藥物在國家目錄中基本都能找到可替代產品,隨著藥品集采的推進,患者的用藥負擔反而進一步減輕。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患者對于藥物的使用具有一定依從性,醫師在進行診療行為時應作好正面引導。
前述公立醫院院長則期待,在集采或國家目錄調整后,醫保部門可對藥物一致性評價的內容進行通報和解讀。“讓醫務人員充分了解替代藥品的臨床療效和不良反應發生情況,如果和原有藥品具有等效性,同時還更便宜,他們也更有信心在診療過程中使用,也能夠把這些信息傳遞給患者。”
廖藏宜表示,對于難以替代的藥品,也就是目錄外獨家藥品,向來都是國家醫保談判的重頭戲。2021年的國家目錄新增74種藥品,其中67種屬于獨家藥品,盡可能覆蓋患者的用藥需求。
廖藏宜同時強調,省級目錄的取消,對于部分地區民眾的醫保待遇保障水平會帶來影響,但這只是按照國家醫保局既定的三年目標來推進。
“國家醫保局公布的2022年1-5月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主要指標顯示,當期統籌基金結存4309.67億元,而2021年底的基金累計結存為36156.30億元,基金還是充裕的。實現全國醫保用藥范圍基本統一,其目的是為了推動基本醫保服務的均等化。”廖藏宜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