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降了,延續至2027年12月31日
2025年起,很多人都在關心有沒有什么個稅利好政策。
小編給大家帶來兩個利好消息:
1.你的年終獎可以少交個稅了;
2.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要匯算清繳補稅的,或者年度匯算清繳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可以不用辦理補稅。
具體是什么意思呢?趕緊一起來看看~
01 年終獎單獨計稅政策,延續到2027年12月31日
關于年終獎單獨計稅的政策需要回溯到2023年8月,財政部與稅務總局聯合印發的《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公告中明確年終獎可以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稅,也可以按照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政策單獨計稅。
政策原文: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8/content_6900595.htm
《公告》中明確: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在2027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公告所附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這個政策具體是什么意思呢?
首先,先來了解什么是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
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
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居民個人取得符合有關規定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也可以選擇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計算納稅。
1、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居民個人取得符合有關規定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
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累計綜合所得收入(含全年一次性獎金)-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允許稅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贈}x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計算納稅
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所附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計算公式:
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需要注意的是,一個納稅年度內,每一個納稅人只允許使用一次“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政策"
還是不明白,具體來看個例子:
居民小趙2024年全年工資90000元年底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24000元,不考慮三險一金、專項附加扣除等,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1、選擇單獨計稅:
全年獎:12=24000/12=2000
根據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適用稅率3%,速算扣除數為0。
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稅額:24000X3%-0=720(元)
綜合所得應納稅額:(90000-60000)x3%=900(元)
那么2024年一共需要繳納稅額為:720+900=1620元
2、選擇合并計稅:
將小趙的全年工資90000元與一次性獎金24000元合并計稅,扣除減除費用60000元。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90000+24000-60000=54000(元)
根據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2520。
合計應納稅額:54000X10%-2520=2880(元)
綜合來看,小趙2024年年終獎選擇單獨計稅會更劃算。
如果大家不能很明確自己到底是單獨計稅更劃算還是合并計稅更劃算,可以建議選擇單獨計算,這樣匯算清繳時,有一次修改機會,單獨計算的可以修改成并入綜合所得;但是并入的年終獎不能再更改成單獨計算。
02 符合這兩種情況,可以不用補稅
每年的3月1日起,年度個稅匯算清繳就開始了,有些人會涉及到退稅,也有一些人會涉及到補稅。但是如果你符合這兩種情況,可以不用補稅。
具體政策,可以追溯到財政部和稅務總局2023年8月發布的《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有關政策的公告》。
政策全文:
http://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308/t20230828_3904331.htm
《公告》中明確:
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要匯算清繳補稅的,或者年度匯算清繳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居民個人可免于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時存在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稅款的情形除外。
如何查看自己的年度綜合所得收入呢?
大家可以在個人所得稅APP中,在首頁選擇“收入納稅明細查詢”,選擇相應的稅款所屬期和所得類型(例如工資薪金),然后點擊查詢,查詢結果將展示您的所有綜合所得收入明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