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利好消息! 綜合保險即將并入社保年限
3月19日,上海市人社局、醫保局、稅務局聯合發布《關于做好本市原“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相關后續工作的通知》。
這個《通知》其實是1個重磅利好消息! 這意味著上海綜合保險即將并入社保年限了。
01 什么是綜合保險?
什么是綜合保險,具體是怎么回事?我們一起來看看「前因后果」:
一、2002年:綜合保險的創立
針對大量外來務工人員(非上海戶籍)缺乏社會保障的問題,上海于2002年9月發布《上海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暫行辦法》,推出“綜合保險”。
政策全文:
https://www.shanghai.gov.cn/nw26170/20200820/0001-26170_27387.html
覆蓋對象:
◆非上海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包括農民工)。但不包括從事家政服務、農業勞動等靈活就業人員(初期)。
主要保障內容為:
◆工傷保險:發生工傷時一次性賠付。
◆住院醫療:住院費用報銷80%,起付線為社平工資10%。
◆老年補貼:繳費滿1年發放1份老年補貼(約社平工資的60%),累計最多3份。
二、2005年:政策調整
綜合保險擴大了覆蓋范圍,將家政服務人員、農業從業人員納入綜合保險。
同時提高老年補貼標準,繳費滿1年發放1份,額度從社平工資的60%調整為按實際繳費基數計算,提高實際補貼水平。
三、2011年:與國家社保體系并軌
2011年7月《社會保險法》實施,要求全國社保制度統一,消除戶籍差異。
因此上海于2011年7月起停止新增綜合保險參保,原參保人員逐步轉入城鎮職工社保。
但是在2011年6月份《社保法》實施之前。在這期間來上海務工的非上海戶籍人員,約有400萬人在就業期間被繳納了上海外來人員綜合保險。
現在隨著這批人員逐漸面臨退休,這一特殊時期的保險政策暴露出了很大的弊端,從而引起不滿。
因為綜合保險的性質屬于商業保險,與職工社保沒有任何關系,也不會進入個人賬戶或統籌賬戶,也不算工齡。導致很大部分人在法定退休年齡時,無法達到社保繳費最低年限或者養老保險領取金額變低。
02 新政出臺,綜合保險將并入社保年限
3月19日,上海市人社局、醫保局、稅務局聯合發布《關于做好本市原“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相關后續工作的通知》,明確自4月1日起,將綜合保險并入社保年限。
應該如何看這個《通知》?
此次政策的核心在于兩點:全額轉入和年限折算。
一、全額轉入
外來務工人員在到達退休年齡,即男性年滿60歲、女性年滿50歲時,可以將其所積累的老年補貼全額轉入其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賬戶。
二、年限折算
根據政策,綜合保險繳費年限將按照一定的比例轉換為職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具體來說,每繳費1年的綜合保險將折算為0.2333年的社保繳費年限。
換句話說,如果一名工友繳納了4年3個月的綜合保險,就相當于獲得了1年的職工社保繳費年限。
這聽起來可能有些復雜,但實際操作上并不麻煩。例如:
如果一位職工擁有6年的綜合保險年限,根據0.2333的轉化比率,這位職工大約可獲得1.4年的社保。
對于不同人群也提供不同的解決方案:
■針對已退休的參保人員
對于那些已經退休但尚未兌現老年補貼的人士,可以選擇將未兌現的老年補貼按照新規定轉入社保,并重新計算養老金。
■未退休的參保人員
對于尚未退休的參保人員,綜合保險轉社保后,累計繳費年限不夠最低退休要求(15年-20年),并且需要在上海退休的話,可以在達到退休年齡時選擇一次性補繳不足的社保年限。
注意,補繳年限以及綜合保險折算年限的合計不允許超過3年。
值得注意的是,這項政策采取了完全的自愿原則。每位人士可以根據自身利益和意愿作出選擇。